本書是一個稅務律師所著,書中重點是定義出「無限收入」是指不論你在工作或渡假、睡覺還醒著,或是人在國內外,都會持續收到的收入。裡面比較特別的是作者定義若利用房貸買房視為負債。個人的理解是只要屬於主動收入、甚至是以債養債的方法買房作者是不推薦的,他主張的是:

用收入去投資提供現金流的資產。因此不配息的股票不建議、還有自住的房子也不太建議,認為用租房比較好(但自己當房東是好的,因為房地產有產生現金流)。

書中還有另外一個重點表格:

現金流 所得/支出清單 資產負債表
流入 所得 資產
流出 支出 負債

提到了三大必輸禁忌及三大獲得自由的關鍵:

NG1:不要用負債來支付開銷。(使用信用卡支出房租)

NG2:不要用所得來買負債。(使用薪資來買車子/高於自己負擔能力的房子)

NG3:不要用負債來買負債。(刷信用卡買車),以債養債無限痛苦。

它的綜合版是:我們用工作的所得來償還負債,但你賺的錢不足支付開銷及償還負債,結果就只能繼續用更多負債(信用貸款)來支付開銷,負淨值一直增加直到信用破產。

財富無限關鍵1:用所得買資產。

財富無限關鍵2:利用資產來支付開銷。

財富無限關鍵3:用資產來支付負債。

關鍵1應該是最需要長時間才能看到效果~以重要性應該是1>2,當無限(被動)收入比開銷還多,則可達到初步自由;有餘力可以1>3,則可以更加享受生活,提升品質。

閱讀本書覺得有「窮爸爸富爸爸」的既視感,只是以「無限」來取代現金流,核心觀念是雷同的,簡言之要知道目前手上的錢是薪資(所得)還是負債(借貸未來所得),以及你支出所買的東西是資產還是負債,不過這都是以錢的角度思考,事實上錢若可以買到快樂、或是個人體驗,適時支出是必要的,錢是讓你達到某個目的的手段,而不是存錢即是最終的目的,這有很大的不同~我們存錢的目的可以是:換取更多時間、注意力及體驗,最終讓自己生活更充實快樂,在執行無限投資時別本末倒置~錢雖無限,人生是有限的,做任何事要找到中庸之道。本書推薦給對被動投資有興趣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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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光自由計畫(逐步邁向時間、財富與健康自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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