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的工作是放大優點、隱惡揚善,但若是銀行理專,也同樣適用嗎?銀行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將商品包裝到一般消費者無法理解,簽訂一堆"例行公事"的契約後,銀行就站在穩賺不賠且不違法的絕對優勢,消費者(客戶)就只能被牽著鼻子走,銀行最常用的一句話是:「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購買前請先閱讀公開說明書」,試問這句警語有多少人會實際執行?作者為一律師,針對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的爭議有參與客戶與銀行間的交易爭議,並分享整個談判仲裁過程,讓讀者一窺銀行及理專是如何讓客戶成為待宰的肥羊。
「別買你不懂的投資商品」是一句警示名言,在之前連動債及TRF的爭議事件,不論理專或消費者都不太清楚投資標的如何運作,在不知道風險是否符合個人需求及不懂商品運作機制,賺與賠就如同賭博(賭還比較清楚遊戲規則),輸贏就靠運氣及命運,你夠幸運可全身而退,不幸的話連怎麼輸,輸多少都不知道,而銀行及理專原本應當作為為客戶控管風險的一道防線,憑著利益衝突,這防線非常輕易就被跨越,當然當事人本身也需自付些許責任,在與銀行簽約前有許多的查核點可以讓客戶自行(或請專家)協助判斷商品是否符合需求,但理專會利用話術讓客戶降低風險意識,變成被操控的人偶,聽命於理專的要求,且理專"推薦"的是很好獲利的商品,合作又這麼久不會欺騙他,被利用了信任後,變成任人宰割的肥羊。
本人花了一些時間把的風險預告書閱讀了一回,老實講該提醒注意的地方都有,只是重要的內容埋在繁多又繞口的文句中,台灣人有時做生意就會如此,以"信任"為基礎,當與你合作很久就喪失了警覺性,不知不覺把思考擺在一旁,依照業務(或理專)的指令完成"例行公事",等到事情朝相反方向發展,讓客戶賠了一堆錢時,就爆發了爭議(但如果賺錢時,客戶就不會抗議),這也是社會輿論容易攻擊的地方:願賭不服輸。而書中提到大多數案例則是連怎麼輸都不知道,卻每個月要補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保證金,對旁觀者而言覺得很扯,怎麼可能自己投資了什麼都不清楚,但很多人就是這樣,傻傻地聽了理專的話,事後卻發現與理專當初說的都不一樣,書中有整理成理專在這次TRF事件中隱瞞重要資訊及有爭議的行為,簡述如下:
1.專業投資人資格:專業投資人資格不是以什麼專業證照或學歷,而是以資產作為資格判定,只要資產超過5000萬以上,就被銀行定義為專業投資人,非一般自然人,不受金管會保障。本次TRF之亂,銀行為了讓客戶擁有專業投資人資格,慫恿建議投資人虛設境外公司及造假編列公司財報,使客戶具有專業投資人的資格,即使客戶不具有相關商品知識及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需求。
2.偽造董事會議紀錄,因要操作TRF高風險衍生性商品依規定要有董事會同意,銀行將已編制好的制式董監事會議紀錄,要求投資人當場簽章。
3.向銀行購買金融商品前須對客戶進行KYC(Know your customer)評估,作為客戶選擇符合自己商品屬性與可承受風險等級的評量依據,但因銀行希望客戶能投資TRF,因此"誘導"投資人回答或填寫資料以符合可承作TRF資格。因此有些客戶可接受風險程度是中等或低,因銀行誘導變成可操作高風險商品。
4.風險揭露:以"銀行標準作業程序"為由,簡化或未提及風險程度,讓客戶不明可能損失的狀況,理專會"教導"客戶如何回應及留下有利銀行的紀錄,待發生糾紛時,銀行可全身而退,而客戶則因為簽訂了這些已知有這些風險仍想投資此商品,獲利虧損都應自行承擔的不利文件。
5.銀行理專未讓客戶了解商品實際運作方式及可能獲利及虧損的上限,導致客戶低估或不知自己購買什麼投資商品。
6.平倉處理:在資訊不對等要求強制平倉,讓客戶平白損失平倉成本。
什麼是TRF?
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全名是「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簡單來說是選擇權商品,由投資人與銀行對賭人民幣的漲跌,且是"一系列",依照合約,例如:24期的期貨比價,對客戶而言是獲利有限損失無限的商品,但對銀行是獲利無限虧損有限的商品;因此銀行有很大的誘因向行為好控制的潛在投資人推銷此商品。若理專能坦白向投資人說明風險與細節,相信投資人會仔細思考或對這衍生性商品敬而遠之,無奈對銀行來說獲利的吸引力遠大於向客戶推銷適合他風險評價的商品,且銀行也希望讓獲利最大化,讓理專走在灰色地帶,客戶則被暴露在極大的風險下。
看完這本書,了解了TRF之亂的始末,對於投資理財時,若有理專或經理人推銷時,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選擇權屬高風險投資,盡量少接觸。若推銷人員講一個聽不懂的專有名詞,一定要了解此商品是一般金融商品還是衍伸性金融商品,一般而言,衍伸性金融商品風險較高,散戶建議盡量少接觸。
2.你打算投資的標的一定、一定、一定要去看它的產品說明書,會有很多重要的資訊,至少了解商品的運作機制及損益的計算方式,若閱讀產品說明書有不懂之處要向窗口詢問細節。
3.理專與客戶通常都有利益衝突,你付出的錢有一部分會進他的口袋,因此理專的投資建議可以參考,但不能照單全收。另外,投資是自己的事,若你想把這件事外起碼也要知道對方是否值得信任,即使是長期往來的銀行,都只是商業上的交易關係,信任他們就像讓大野狼來管理羊群,很難不被利用。
4.若有人跟你說:「有一項投資幾乎毫無風險但穩賺不賠」,這個人要不是搞不清楚投資的內容或風險程度,就絕對是個騙子。
這本書揭露了銀行在獲利的誘因之下會向消費者推銷超出風險評估的商品,不過最重要的還是我們自己,在投資任何項目之前,眼睛要睜開、腦袋要思考,理解新興的投資商品的運作機制、風險評估,並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高報酬背後絕對有高風險,若沒有風險,通常是自己不了解風險在哪;不要隨意聽信業務的片面說詞,簽合約前要閱讀裡面的內容,投資時不能只想著獲利,也要想到若投資失利時最糟的情況是什麼,自己有沒有辦法承受。未來是無法預測的,不要過度自信及過度樂觀,自己的錢還是要靠自己理,相信業務,就只能祈禱自己運氣要夠好,否則,下一次的XX商品之亂,可能受害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