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的工作是放大優點、隱惡揚善,但若是銀行理專,也同樣適用嗎?銀行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將商品包裝到一般消費者無法理解,簽訂一堆"例行公事"的契約後,銀行就站在穩賺不賠且不違法的絕對優勢,消費者(客戶)就只能被牽著鼻子走,銀行最常用的一句話是:「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購買前請先閱讀公開說明書」,試問這句警語有多少人會實際執行?作者為一律師,針對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的爭議有參與客戶與銀行間的交易爭議,並分享整個談判仲裁過程,讓讀者一窺銀行及理專是如何讓客戶成為待宰的肥羊。
「別買你不懂的投資商品」是一句警示名言,在之前連動債及TRF的爭議事件,不論理專或消費者都不太清楚投資標的如何運作,在不知道風險是否符合個人需求及不懂商品運作機制,賺與賠就如同賭博(賭還比較清楚遊戲規則),輸贏就靠運氣及命運,你夠幸運可全身而退,不幸的話連怎麼輸,輸多少都不知道,而銀行及理專原本應當作為為客戶控管風險的一道防線,憑著利益衝突,這防線非常輕易就被跨越,當然當事人本身也需自付些許責任,在與銀行簽約前有許多的查核點可以讓客戶自行(或請專家)協助判斷商品是否符合需求,但理專會利用話術讓客戶降低風險意識,變成被操控的人偶,聽命於理專的要求,且理專"推薦"的是很好獲利的商品,合作又這麼久不會欺騙他,被利用了信任後,變成任人宰割的肥羊。
本人花了一些時間把的風險預告書閱讀了一回,老實講該提醒注意的地方都有,只是重要的內容埋在繁多又繞口的文句中,台灣人有時做生意就會如此,以"信任"為基礎,當與你合作很久就喪失了警覺性,不知不覺把思考擺在一旁,依照業務(或理專)的指令完成"例行公事",等到事情朝相反方向發展,讓客戶賠了一堆錢時,就爆發了爭議(但如果賺錢時,客戶就不會抗議),這也是社會輿論容易攻擊的地方:願賭不服輸。而書中提到大多數案例則是連怎麼輸都不知道,卻每個月要補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保證金,對旁觀者而言覺得很扯,怎麼可能自己投資了什麼都不清楚,但很多人就是這樣,傻傻地聽了理專的話,事後卻發現與理專當初說的都不一樣,書中有整理成理專在這次TRF事件中隱瞞重要資訊及有爭議的行為,簡述如下:
1.專業投資人資格:專業投資人資格不是以什麼專業證照或學歷,而是以資產作為資格判定,只要資產超過5000萬以上,就被銀行定義為專業投資人,非一般自然人,不受金管會保障。本次TRF之亂,銀行為了讓客戶擁有專業投資人資格,慫恿建議投資人虛設境外公司及造假編列公司財報,使客戶具有專業投資人的資格,即使客戶不具有相關商品知識及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