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本身就是說了一個很好的故事,利用大腦喜歡故事的故事來娛樂大眾。書中一開頭就提到,古代會說故事的人對異性更有吸引力,因此說故事的技能與故事本身被流傳下來。這部作品除了講了許多故事之外也搭配很多圖片,讓讀者可以看圖說故事,對大腦而言是可以加深印象與記憶的方式之一。
整本書圍繞故事與大腦間的關係,將這個理論向前延伸就如同行銷會利用故事包裝;現在不論影集或電影都強調故事性;雖然我們閱讀時間減少,但據書中所述,我們只是將故事從書中移至其他科技之上,大腦還是渴望故事。
那人為何需要故事呢?書中也提到故事可以帶給我們歡樂,或者也可能是故事的樂趣是為了教導與傳承經驗,透過故事學習人類的文化與心理,不需要什麼事情都親身經歷耗費巨大成本。
凡是故事,不論喜劇、悲劇或愛情浪漫劇,講的都是主角付出一些代價來取得他、她或它所渴望的一切。故事的主要公式為:故事=主角+困境+試圖解脫。
故事也可能是一種認知遊戲,就像一件藝術作品的創作,等同於心靈的遊戲場。不論形式為何,可能對精神上產生作用,就像打鬧遊戲對身體肌肉的影響一樣。
在複雜大腦的機制中,有一種稱為鏡像神經元的系統,可以讓我們在腦中模擬想像的能力。它會複製在螢幕中所看見的苦難。我們對小說中的主角能感同身受,能知道他們的感覺,因為我們真的經歷過同樣的感覺,透過模擬,可以理解另外一個人的內心世界。
另外在睡覺時我們會作夢,在書中也提到,夢是「隨機活化理論」的產品,大腦會有一套線路仔細盯著傳進來的訊息,過濾資訊尋找模式,然後整理模式組成一個故事。在夜晚睡夢中,大腦並不知道沉睡時所產生的雜音毫無意義,相反的將這些雜音當作清醒時所流入的資訊,試圖將資訊轉成一個流暢的故事。
大腦具有可塑性,只要每天花10~20分鐘做某件事,幾個星期後大腦的運動皮質就會因應這件事而改變,我們花在作夢的時間也會形塑大腦的發展,影響我們未來的行為傾向。也就是說作夢會影響大腦,慢慢改變我們的思維模式。
每個人的大腦都有一個小小的福爾摩斯,它的工作是從當下觀察到的一切往前推理,並且證明那些因果排序會導致特定的購火。演化賦予一個內在的福爾摩斯,因為整個世界充斥著各種故事,讓我們體驗自己的生命。
人類的大腦為了察覺模式,會不斷調整,而且會偏向明明沒病卻總是懷疑自己有病的假陽性發展,這種狀態導致我們對人臉與形體的敏銳辨識能力,讓我們在雲裡看出動物或圖案,幫助我們認知環境中有意義的模式。
故事藉著強化一套共同的價值,加強文化連結,把文化灌輸給下一代,界定人之所以為人的道理,或是價值觀,什麼行為會被稱讚,什麼行為會遭到鄙視。故事是社會的潤滑劑與凝膠,藉由鼓勵我們遵守規定,減少摩擦,將我們同化,變成腦中地球村概念的一部分。
書中另外提到關於過去與未來或許根本不存在,都是我們腦中創造出來的幻覺。未來是我們在腦中的隨機模擬,目的是幫助我們塑造自己想要的生活世界。過去的經驗,歷史確實發生過,但當一再經過大腦回憶時就會出現一些錯誤,記憶並不能準確的紀錄實際發生的一切,記憶雖然不是憑空捏造的,但記憶可能將過去小說化。
我們很容易過度美化與過度自信,就像「烏比岡湖效應」:談到優點時,我們都認為自己在平均之上,甚至高估自己對烏比岡湖效應的免疫力,都認為自己有自知之明,所謂的過度自信只適用於其他人而非自己。我們在故事中都是主角,其他人都是劇場中的配角,我們的大腦會自己說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小說。
研究顯示我們是說自己故事的大師,我們具有想像力,自認相當穩定而真實,但記憶對於創造自我的限制,遠低於我們所想像。記憶不斷受到我們希望與夢想所扭曲,直到我們死去時,仍活在我們生命故事之中。
說故事的本質並未改變,講故事的技術從口述、黏土板、手稿進化到印刷的書籍、電影、電子書與iphone。這些技術的改變造成新的商業模式,但對故事本身卻未曾改變,故事的公式還是一樣:主角+困境+試圖解脫。
書中還提到像是「魔獸世界」為何可以造成許多玩家成癮,就是因為它說的故事太好太迷人,而且線上角色扮演遊戲讓人類從漫無目的的真實生活走進充滿意義的環境。人類越來越渴望故事,這種渴望對我們來說可能是好的,故事帶給我們歡笑與教誨,故事模擬世界,讓我們在裡頭可以過得更好。但也有可能對於故事的渴望若產生成癮行為也會帶來惡果,就有文學家認為,在一個充斥著垃圾故事的世界裡,看太多故事會導致「精神糖尿病」。
這本書蠻有趣的,讓人一窺大腦為何這麼喜歡故事以及故事背後的意義,從中可以稍微了解為何會有玩家著迷於線上遊戲或是追劇追到欲罷不能,因為大腦就是喜歡故事,而故事的戲劇性、懸疑會讓人類挑起好奇心,重點是我們自己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人生故事,每個人的生活環境、條件與遭遇都不同,藉由取得別人的人生故事可以快速吸收經驗與價值觀,故事在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只是以不同形式存在,這本書個人覺得喜歡聽故事的生物應該會喜歡,你應該也是。